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08 16: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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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为国家药监局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国产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和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技术审评、医疗器械审评相关研究、相关业务咨询服务与学术交流等工作。因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4名。

一、招聘岗位和要求

  详见《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爱岗敬业,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四)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的,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的,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身心健康,形象端正,有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

(六)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考: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等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各类人员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处于禁考期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22日;

  (二)报名方式:本次报名仅采用网上报名,符合岗位条件自愿报名的人员,可下载后附的《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应聘人员登记表》,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不接受其他形式的简历。所有表格通过附件形式发送至中心指定报名邮箱recruitbw@cmde.org.cn;

  (三)资格审查:我中心将对报名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人员以电话形式通知本人,未通过审查的人员不再通知。

 (四)面试:按照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与岗位拟招聘人数一般不低于3:1的比例,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面试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体检:组织拟录用人员统一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方可聘用;

(六)公示: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本网站进行公示。

(七)聘用及待遇:公示无异议的,组织拟录用人员与北京卫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我中心工作。录用人员除工资待遇外,享受“五险一金”。

四、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国家药监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处级以上干部(含3年内退休的处级以上退休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接受报考。

(二)存在以下情形的人员,须防范利益冲突。配偶、直系血亲等在医疗器械领域相关企业从业,并且从事的工作业务范围与我单位、应聘岗位存在直接对口关系及利益联系的人员,不接受报考。所从事的工作业务范围与我单位、应聘岗位不存在直接对口关系及利益联系的应聘人员,须在应聘时作出利益冲突防范承诺。在聘用后如相关人员调整工作业务范围,所聘人员须及时向我单位报告并做好相关利益冲突回避。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在招聘报名、面试、体检等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故意隐瞒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或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或取消聘用,情节特别严重者予以追究相应责任。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只接收《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应聘人员报名表》,不接受其他形式的简历。邮件主题与附件名称相同,统一格式为“派遣应聘-姓名-学历-专业”。谢绝来人来访。

(二)为方便联系,报考人员要在应聘报名表中填写详实的通讯地址和便捷可靠的联系电话。

(三)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的材料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

(四)报名与现场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五)咨询电话

1.联系人:汪老师、李老师

2.联系方式:010-86452757、2756

  

附件:1.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派遣人员岗位需求表.doc


         2.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应聘人员报名表.doc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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